紅色鐵門前是我們家居住的地方,但前面四台腳踏車全都是畫面中銀色鐵門的

因為如此,我們整棟人家在自家樓下完全無法停摩托車

有一天我停到對面去,剛好對面住戶下來說"拜託一下,留個位置給我們"

而這四台腳踏車,其中兩台大概已經放了一年已上完全沒人騎,後面陸陸續續增加為三台,直到最近才變四台

當然不管是兩台三台或者四台,結論都是一樣的,就是它們是完全沒人要騎的的腳踏車,純粹為了滿足個人地域上的佔有慾

全都是半年已上完全沒人動過的車,而這位住戶本人真正的腳踏車,則停在遙遠地方別人家門口前

附近鄰居都知道她家的花盆腳踏車會越來越多,都是她半夜不睡覺去幹來的

之前有通報警察來處理,但都只有口頭上的勸說,叫警察完全沒有用

後來照相蒐證後,寫信給新北市市長信箱

這是它們給我的第一次回覆:

本案本分局已前往現場查楚,住戶表示土地為其所有,另腳踏車等物品,現場勸導其移置,並督飭所屬加強該處巡邏查察, 遇有違規立即取締,以維護民眾權益及道路通行順暢。二、非常感謝您的來信,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惠請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他們一開始請了清潔大隊來,因為住戶不在,所以張貼公告,在指定日期內她要是沒處理掉,那些腳踏車就會被清理掉

結果指定日期到了,上面也看到說"勸導移置"....但事實上,那些腳踏車我看了一整天完全沒有動到

打電話去詢問,他們說會處理,但處理到最後就是沒有下文

於是我又寫了一次信

這是它們給我的第二次回覆:

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100年10月06日致新北市政府的電子郵件,已轉交本府警察局三重分局處理,有關查處情形說明如下:一、有關 本案本分局已前往現場查處,已張貼廢棄物清理公告,並督飭所屬加強該處巡邏查察,遇有違規立即取締,以維護 民眾權益及道路通行順暢。二、為求取締時效,建請  臺端如發現違規,請即撥「110」或轄區三重派出所〈電話:2972-2553〉,本分局將立即派員查處。三、非常感謝您的來信,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 疑問,惠請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這次直接丟給三重派出所,他們6號張貼了一張公告

意思大致上是說該民住戶已經違反了82條法規,要是在20號沒有把腳踏車處理掉,要進行清除

於是我就耐心的等到了20號,完全沒有人來處理,我還自己打電話請警察過來

警察到了以後,只問他說,那些腳踏車是不是她的

該民住戶說有其中兩台是(但事實上,四台都是),也跟她協商說,不能這樣占用人家的地方,但該民住戶不聽勸導,開始魯小

最後警察只轉過來說

"這種事情我也沒有辦法,因為這是有主的車"(所以我只要隨便停在人家家門口,放個一兩年,警察來了出來露個臉說那台車是我的,警察就拿你沒轍,是這樣的意思嗎?)

最後留下一句"這種事情讓我處理這麼久,花了這麼多時間,拜託留點時間給其他人,我還有其他問題要去處理呢"就拍拍屁股走人了

最後再好心的跟我們說"你們可以去找整棟大樓8民住戶簽名,按鈴申告"

結果最後踢皮球踢了老半天,還是要住戶自己去處理的意思。

老實說弄到最後真的有很深的無力感

 

 

 如果他們沒辦法去處理,為什麼要張貼一張公告說該民住戶已經"觸法",說會在指定日期來做"清理"

為什麼要我親自打電話才有人來稍微看一下這件事情,最後跟你說"這個無法可管喔"

那之前公告上面寫的都是寫假的摟?

觸法只是寫給經過的人們看的,寫給報案的人看的

代表他們表面上有來處理這件事情!

 

所以這裡可以為大家做個總結,網路上看到的路霸專線等等

打過去只會有人來"勸導"

要是有人停一堆廢車在你家門,她探頭出來說那是她的!

就無法可管唷!!!

再來寫信給新北市政府,最後他們只會把事情交代給當地警察局

警察局就會派一個警員過來

跟你說"這個我也沒有辦法"

最後請你自己找其他方法解決!!

 

 

這篇網誌,只想告訴納了很多稅錢給政府的老百姓

新北市政府做事情的方式,以及地方警察局的做事方式

然後希望有更好方法的人 可以提供給我協助


 

該戶人家自家前面不停車,擺滿了花盆,雜物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Mr. Sofun 的頭像
Mr. Sofun

I'M Possible

Mr. Sofu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1,331)